1、如果是因为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由自己来承担;2、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
1、如果是因为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由自己来承担;2、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自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本人、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3、如果之前物业已经知道管道堵塞情况而没有解决,那么责任由物业承担。物业公司是负责公共管网的维护工作,但反水、堵塞等结果是无法预见的, 一层厨房下水道往上反水往往是因为使用人使用不当或是开发商设计不当、设计流量不足、设施老化造成的,从这一点讲,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的。但物业是责任帮助业主查找原因,协调处理的。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楼上业主有些人的素质不高,乱将杂物从下水道冲出,时间一久,杂物堆积,造成下水堵塞,下水无路可出,便找出路,最近的出路就是一楼了;另外,设计上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水的畅通。首先要明确漏水的原因。如果是基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造成的漏水,则物业有责任。物业负有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以及侵权第三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相应的维修,并且针对造成房屋的损害以及财产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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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因为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由自己来承担;
2、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自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本人、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
3、如果之前物业已经知道管道堵塞情况而没有解决,那么责任由物业承担。
物业公司是负责公共管网的维护工作,但反水、堵塞等结果是无法预见的, 一层厨房下水道往上反水往往是因为使用人使用不当或是开发商设计不当、设计流量不足、设施老化造成的,从这一点讲,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的。但物业是责任帮助业主查找原因,协调处理的。
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楼上业主有些人的素质不高,乱将杂物从下水道冲出,时间一久,杂物堆积,造成下水堵塞,下水无路可出,便找出路,最近的出路就是一楼了;另外,设计上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水的畅通。
首先要明确漏水的原因。如果是基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造成的漏水,则物业有责任。物业负有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以及侵权第三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相应的维修,并且针对造成房屋的损害以及财产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