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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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2023-03-16 08:40 悬赏 0财富值 阅读 876回答 3

被国际上银行业“圣经”的巴塞尔协议全称是《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建议》。巴塞尔协议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金融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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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 2023-03-16 09:17.采纳回答
2楼-- · 2023-03-16 08:54

被国际上银行业“圣经”的巴塞尔协议全称是《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建议》。巴塞尔协议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金融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即是对银行提出了最低资本要求,即最低资本充足率达到8%。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首次提出了关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概念。
新的巴塞尔协议是2004年6月26日十国集团的央行行长们一致通过的《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最终稿。
新协议保持了与旧协议的连续性、一贯性,同时又有的新发展,汲取了国际金融业的经验和教训。与旧协议相比,新协议主要有三大支柱,一是最低资本金要求,沿用旧的理念,不仅包括信用风险,同时覆盖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二是外部监管;三是市场约束,向公众,特别是与其利益相关的公众披露信息。总体来讲,旧协议是一视同仁,而新协议激励相容。
巴塞尔新协议对中国银行业带来的十个挑战。
1、对传统资本管理的挑战,特别是对确立资本管理理念的挑战。在巴塞尔协议中,无论新旧,都是以资本管理作为主线贯穿始终的,因为,在资本市场中,资本是吸收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2、不仅仅是对大银行的挑战,也是对中、小银行的挑战。委员会在努力工作,为的就是实现不同竞争对手之间的平等,寻找在大小银行间的平衡。比如说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有积极性,同时规范的规章制度要可能实施,便于实施,这是一个平衡;第二还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有一定的风险敏感性,三是要有一定的可选择性,同时在不同的银行间又要有比较性。
3、新协议不仅是风险模型的挑战,还是风险管理制度与体系的挑战。通常我们会把新协议的注意力放在风险模型的建立和参数上的约定,参数的采集就不仅是涉及模型建立了,更重要的是风险流程的重组过程,因为在这样一种采集过程中将暴露很多问题,比如政策流程上的缺陷。
4、从行政导向转向风险导向的挑战。衡量一个机构是官方机构还是商业机构的原则是看他是不是以风险为导向,以风险收益为导向。
5、从应对监管套利带来的银行集团金融控股公司的挑战。可以说资本输出率行成了对银行资产扩张的管制,随后产生了控股公司。在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就存在极大的缺陷,形成大量的资本重复计算。拓展监管效力则有助于减少监管套利。
6、对于激励相容理念对现有监管体制的挑战。
7、从相对消极地强调行政审批的监管者转向积极的尊重市场的监管者的角 {MOD}地挑战。在88年协议中,监管者的角 {MOD}是十分消极的,不需要专业知识的,而新协议要求一定是专业人才才可以胜任此业。新协议的实施就促使了监管机构更换新的血液。
8、鼓励金融创新的挑战,此一点可以从新巴塞尔协议中提供的几种风险不同的风险权重、风险模型的计算。例如通过对巴塞尔协议与资本证券化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正是巴塞尔协议推动了资产证券化。
9、从信用风险管理扩大到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利率风险管理的挑战。从某种程度上说,后三种风险管理的难度更大,因为我们没有经验。
10、从不透明银行转向透明银行的挑战。从金融监管理论角度看,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原因是因为其使用了不确定的公众的钱,由此逻辑利益推理,银行使用了更多公众的钱,所以其信息的披露应该比上市公司更具透明度,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金融机构作为风险管理的专业性机构,积累了在风险的识别,风险的定价,风险的控制方面的专业的识别经验,几乎所有的金融活动都可以归结为风险活动,金融学者的任何知识都可以归结为风险管理的知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就是在以银行为主导,对当今影响全球的金融界最深的一个基本风险管理原则。

3楼-- · 2023-03-16 09:08

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又称巴塞尔协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Accord)。这些规定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地遵守了巴塞尔协定和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
  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新巴塞尔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化。

参考资料:http://www.ccn86.com/forum/detail.asp?id=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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