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卖方可以放弃执行期权;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1、比方说看涨期权的行权价为500美元,在到期日便成为价外期权失去价值了,所以是不会被执行的。
2、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
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扩展资料:
特点
1、独特的损益结构
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正是期权的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才使期权在风险管理、组合投资方面具有了明显的优势。通过不同期权、期权与其他投资工具的组合,投资者可以构造出不同风险收益状况的投资组合。
2、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
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
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
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权
一、期权卖方可以放弃执行期权;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二、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三、通俗的来说(以香港的期权为例),期权主要是发行商(大行)报价和散户报价。期权的价格主要是根据标的物的价格变动而变动的,还有时间值、引申波幅等因素影响。
买了看涨期权(如工行4元的看涨期权,期权金为0.3元),而标的物又正好是上涨(如上涨至6元),那期权金就会上升(期权金升至2.2元)。
可以选择卖出这个期权立即获利(2.2-0.3=1.9元),或者持有期权等到结算日再行权,从股票上获利(如结算日工行价为5.8元,则利润为5.8-4-0.3=1.5元)。
如果没人出让股票,就会获取该期权的内在价值作为补偿(如结算日工行价为5.8,则期权金为5.8-4=1.8元,利润为1.8-0.3=1.5元)。
期权卖方可以放弃执行期权;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利,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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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方说看涨期权的行权价为500美元,在到期日便成为价外期权失去价值了,所以是不会被执行的。
2、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
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扩展资料:
特点
1、独特的损益结构
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正是期权的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才使期权在风险管理、组合投资方面具有了明显的优势。通过不同期权、期权与其他投资工具的组合,投资者可以构造出不同风险收益状况的投资组合。
2、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
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
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
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权
一、期权卖方可以放弃执行期权;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二、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三、通俗的来说(以香港的期权为例),期权主要是发行商(大行)报价和散户报价。期权的价格主要是根据标的物的价格变动而变动的,还有时间值、引申波幅等因素影响。
买了看涨期权(如工行4元的看涨期权,期权金为0.3元),而标的物又正好是上涨(如上涨至6元),那期权金就会上升(期权金升至2.2元)。
可以选择卖出这个期权立即获利(2.2-0.3=1.9元),或者持有期权等到结算日再行权,从股票上获利(如结算日工行价为5.8元,则利润为5.8-4-0.3=1.5元)。
如果没人出让股票,就会获取该期权的内在价值作为补偿(如结算日工行价为5.8,则期权金为5.8-4=1.8元,利润为1.8-0.3=1.5元)。
一、期权卖方可以放弃执行期权;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二、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三、通俗的来说(以香港的期权为例),期权主要是发行商(大行)报价和散户报价。期权的价格主要是根据标的物的价格变动而变动的,还有时间值、引申波幅等因素影响。
期权卖方可以放弃执行期权;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去执行合约,前提是买方履行其权利;买方不履行自己的权利(通常是手上的期权履约对其不利),卖方就不必去执行了。
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利,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