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15日,日军在司法院难民区搜捕平民1000余人,被解除武装的军警400余人,总计2000余人,全部押至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复用木柴,汽油焚烧。
1937年12月15日,日军在司法院难民区搜捕平民1000余人,被解除武装的军警400余人,总计2000余人,全部押至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复用木柴,汽油焚烧。1937年12月15日下午2时,在挹江门姜家园南首,将居民300余人或用机枪射杀,或纵火烧死,无一幸免。1937年12月15日,日军将所俘军民9000余人,押往海军鱼雷营用机枪密集扫射杀害。1937年12月16日,日军将华侨招待所难民5000余人,押至下关中山码头,用步枪、机枪射死,尔后又把尸体推入江中,毁尸灭迹。1937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在中山北路前法官训练所旧址,将平民吕发林等100余人,拖至四条巷塘边,用机枪射杀,无一幸免。1937年12月16日上午,在鼓楼五条巷四号难民区内,日军将被俘军民石岩、王克村等数百人,驱赶至大方巷广场上,以机枪射杀。1937年12月16日,在傅佐路12号,日军将平民谢来福、李小二等押至大方巷塘内枪杀,罹难者200余名。1937年12月17日,日军将逃至三叉河放生寺及慈幼院的男女400多名难民和被解除武装的军人,用机枪扫射,予以杀害。1937年12月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首都电厂许江山等3000余人,在煤炭港至上元门江边,用枪杀、火烧,全部杀害。1937年12月18日,日军在下关南通路以北,将被俘军民300余人,集中该处麦地内,用机枪射杀,无一幸免。1937年12月18日,在大方巷难民区内,日军将青年单耀亭等4000余人,押送下关,用机枪射杀,无一生还。1937年12月18日夜,日军将圈禁于幕府山下的军民57400余人,用铁丝两人一扎,驱至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扫射,继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上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均投于江中。1937年12月19日上午,在龙江桥口,日军将被俘军民500余名绑扎后,以机枪射杀,纵火烧毙,尚有气息者,便以刺刀刺死。1937年12月,日军在上新河,将从各处逃来的难民和散兵2873人,用机枪扫射,予以杀害。1937年12月,日军在燕子矶江边,集体屠杀待渡江逃难的难民和已解除武装的士兵5万余人。1937年12月,日军在城外宝塔桥及鱼雷营一带,屠杀被俘军民3万人以上。1937年12月,日军将被俘军民500余人在九甲七子江边等处枪杀。1937年12月,难民5000余名,士兵2000余名,在中华门外附近凤台乡、花神庙一带,被日军屠杀。此外,还有10案是日军在鼓楼四条巷难民所、五条巷、北圩、太平乡、中华门外西街、石观音、扫帚苍、小心桥消灾庵、通济门外四方城龙华寺、武定门外正觉寺、南门外方家山长生寺等处,集体屠杀了近万名的居民、僧人、尼姑等。上述28案,经南京军事法庭反复查证,证据确凿,有案可查,时间大部分发生在1937年12月15日至18日,其中15日、16日屠杀尤其频繁。地点多发生在下关和沿江一带。手段一般先用枪杀,然后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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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15日,日军在司法院难民区搜捕平民1000余人,被解除武装的军警400余人,总计2000余人,全部押至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复用木柴,汽油焚烧。1937年12月15日下午2时,在挹江门姜家园南首,将居民300余人或用机枪射杀,或纵火烧死,无一幸免。1937年12月15日,日军将所俘军民9000余人,押往海军鱼雷营用机枪密集扫射杀害。1937年12月16日,日军将华侨招待所难民5000余人,押至下关中山码头,用步枪、机枪射死,尔后又把尸体推入江中,毁尸灭迹。1937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在中山北路前法官训练所旧址,将平民吕发林等100余人,拖至四条巷塘边,用机枪射杀,无一幸免。1937年12月16日上午,在鼓楼五条巷四号难民区内,日军将被俘军民石岩、王克村等数百人,驱赶至大方巷广场上,以机枪射杀。1937年12月16日,在傅佐路12号,日军将平民谢来福、李小二等押至大方巷塘内枪杀,罹难者200余名。1937年12月17日,日军将逃至三叉河放生寺及慈幼院的男女400多名难民和被解除武装的军人,用机枪扫射,予以杀害。1937年12月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首都电厂许江山等3000余人,在煤炭港至上元门江边,用枪杀、火烧,全部杀害。1937年12月18日,日军在下关南通路以北,将被俘军民300余人,集中该处麦地内,用机枪射杀,无一幸免。1937年12月18日,在大方巷难民区内,日军将青年单耀亭等4000余人,押送下关,用机枪射杀,无一生还。1937年12月18日夜,日军将圈禁于幕府山下的军民57400余人,用铁丝两人一扎,驱至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扫射,继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上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均投于江中。1937年12月19日上午,在龙江桥口,日军将被俘军民500余名绑扎后,以机枪射杀,纵火烧毙,尚有气息者,便以刺刀刺死。1937年12月,日军在上新河,将从各处逃来的难民和散兵2873人,用机枪扫射,予以杀害。1937年12月,日军在燕子矶江边,集体屠杀待渡江逃难的难民和已解除武装的士兵5万余人。1937年12月,日军在城外宝塔桥及鱼雷营一带,屠杀被俘军民3万人以上。1937年12月,日军将被俘军民500余人在九甲七子江边等处枪杀。1937年12月,难民5000余名,士兵2000余名,在中华门外附近凤台乡、花神庙一带,被日军屠杀。此外,还有10案是日军在鼓楼四条巷难民所、五条巷、北圩、太平乡、中华门外西街、石观音、扫帚苍、小心桥消灾庵、通济门外四方城龙华寺、武定门外正觉寺、南门外方家山长生寺等处,集体屠杀了近万名的居民、僧人、尼姑等。上述28案,经南京军事法庭反复查证,证据确凿,有案可查,时间大部分发生在1937年12月15日至18日,其中15日、16日屠杀尤其频繁。地点多发生在下关和沿江一带。手段一般先用枪杀,然后毁尸灭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