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连续抛硬币九十九次都是正面,第一百次呢?先抛一个问题,等会作答。 {MOD}的解释:用财物作注以一定方式争输赢(一)赌徒谬误现在作答前面提到第一百次扔硬币的
假如连续抛硬币九十九次都是正面,第一百次呢?
先抛一个问题,等会作答。
{MOD}的解释:用财物作注以一定方式争输赢
(一)赌徒谬误
现在作答前面提到第一百次扔硬币的概率是:1/2正面 1/2背面
这个答案和直觉有点不符,但是“每次扔硬币”都是一次独立事件,和前面的事件没有任何关系。
赌徒谬误的概念:
绝大多数赌徒倾向于相信之前的下注结果对当前下注有影响(至少是一定的影响)……
赌徒们缺乏知识,他们无力理解和接受概率学中的一个概念:独立事件。
统计表明,无论学没学过概率论,真正不受“赌徒谬误”影响的人,占总人口的20%。
(二)感知偏差
人们的感觉永远是有偏差,有这么一个现象:
有接近90%的人认为自己的驾驶水平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可当我打麻将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的牌技高于平均水平,自己手里的这幅牌也比其他三家都要好。
不知道大家打牌的时候有没有这种感觉?
我们并不能感知整个世界,我们只能通过感知自己的周围来判断自己是否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三)贪
打麻将时,当我感觉自己的牌,比别人的牌好时,由于这种“感觉偏差”,别人给我放糊时,我会选择不糊继续自摸,通常的结果会是“三赔”的效果。
这也从另一方面反应了人性的贪婪。
过年在家里打牌,姐夫告诉了我一句话:打牌只要你不贪,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你是不会输的。
(四)从此再无机会
赌徒们常说的一句话:
要想尽一切办法留在赌桌上!
因为一旦被清退,一旦离开赌桌,就再无任何机会了。
老话说得好,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绝大多数人天生就非常厌恶损失。因此,脱离现行轨道的障碍之一就是害怕自己会错过好东西。
(五)放弃
沉没成本,该忽略就忽略。
沉没成本:
由于已经投入其中的成本无法收回,而对某项已知的亏本生意继续投入时间、金钱或精力的倾向。
毫无疑问,这很容易导致一种恶性循环:投入越多,就越想破釜沉舟坚持到底,直到投资获得回报。在某事上投入得越多,要从中抽离就越困难。
所以说,放弃,止损就是最大的赢。
(六) 别梭哈
你只能看到成功的人,因为他们成功了。而那些失败的人早就已经从你的世界消失了,你无法看到他们,但他们确实存在,或者说“存在过”。
这就是所谓的“辛存者偏差”。
有的人看见别人压上全部,赢了。
于是觉得自己也有机会,也想冒一次险。但经常结果,很不如意。
如果这个世界可以让你看到所有“压上全部”的最终结果,你会被吓尿的,真的能“活下来”的人真的是凤毛麟角。
{MOD},永远不要压上全部
(七)专注
巴菲特又一次去比尔盖茨家里做客,比尔的父亲问了两人一个问题:你们觉得那个单词对你们作用最大?两人不约而同的写了:Focus。
巴菲特除了喜欢研究投资,第二大爱好就是桥牌,因为专注打桥牌,巴菲特还差点成为世界桥牌锦标赛的冠军。连玩牌都能玩成世界级水平,但是我经常打牌时,听音乐、聊天、吃东西等。
这个一般人不会跳的坑,我通常也会在坑里…
(八)最优单次下注
不要压上全部,那每次下注多少呢?
对于 {MOD},有个可以计算最优单次下注占比(相对于总赌本)的公式:
f = [ p ( b + a ) - a ] / b
其中,
f 是合理下注占比(相对于总赌本);
a 是单次下注金额;
b 是每次下注 a 之后若是赢了的话能拿回的净利;
p 是赢的概率……
(这就是著名的凯利判据)
于是,假定赌局的设定如下:
每次下注 1 元赌赢的净利为 1 元(a = 1,b = 1);
若是玩家有 60% 的胜算(p = 60%);
那么,f = 0.2 = 20%……即,若是你有总赌本 100 元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优单次下注最高金额是 20 元。
若是你只有 60% 的胜算,投资你的总资产的 20%,本质上已经是“押上全部”了。
(九)坐享其成
我在打麻将时(四川麻将玩法),如果这把牌我糊在牌友前面,我会用等他们结束“战斗”的时间,来冥想(坐享)
也就是闭目,深呼吸,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
这样可以让我放空自己,不去想上一把牌的得失,让自己平静下来。
利用这段时间坐享,可以保证大脑有精力完成后续的“战斗”。
高效“战斗”的大脑,会丧失全局思考的能力。
利用这段时间也可以喝杯咖啡或茶等。
坐享的方法可以应用到许多赌具上,炸金花、推饼子等
坐享其实是一种休息,不管你玩什么类型赌具,想要保证后续的“战斗”大脑精力充足,都要保持中间适量休息。
(十)赌场赢来的钱不是“钱”
心理账户
也就说,你会在自己心里把钱按用途加以划分,就像心里有个账户一样。
而人们最容易花钱的心理账户排名第一就是:意外所得账户,也就是常说的“来的容易去的快”。
我们一旦输了钱,会紧张、恐慌,不想离开赌桌,想要赢回来。
但是当我们输了钱,也不会珍惜赢来了的钱,它好像是大风刮来的,会大手大脚的“挥霍”掉。
其实我们这时候应该考虑一下沉没成本
1、我们之前输掉的钱。
2、长时间久坐对身体健康有损。
3、打牌的人(打牌的人,多数人是抽烟的),因为耗时长,多会比平常抽的烟多,这样,对身体又一层的损害。
(十一)赌瘾
赌瘾的定义:
就是一种无法停止 {MOD}的病态表现。病人一般会有严重的财务、家庭工作或其它问题。
它是一种心理疾病,也是一种精神疾病。
主要症状:致幻。
{MOD}为什么会让人上瘾?
& 它能给你即时反馈。
不论结果好坏,你永远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反馈。正因为这一点,很多人才会痴迷于此。
& 心理学上的“间歇强化法则”在起作用。
所谓强化,就是刺激人持续做某件特定的事情,偶尔给予报酬叫做部分强化。
所谓间歇,就是时而发生、时而不发生。
因此,间歇强化就是,在强化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给予报酬,有的时候则不给报酬,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得到报酬。这样一来,得到报酬时的快感会更加强烈。间歇强化往往使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简单的说,就是意想不到的快感,会使一种行为成为习惯。让人陷入 {MOD}难以自拔。
(十二) {MOD}能发财?
任何时候,总有靠 {MOD}发财的人,但你发财致富的机会微乎其微。
这里说的发财指的是短时间获得超额收益实现财富自由。
也有人做到了靠 {MOD}实现自己的财富自由。
他是索普,开始只玩:21点,他从数学上证明通过算牌,玩家可以根据胜率变化相应下注,战胜赌场。
他还真跑了无数趟拉斯维加斯去赌,后来把心得写成书《战胜庄家》,成为21点算牌的圣经。
对索普来说,用21点挣钱不够多。虽然有了制胜玩法,但很难赢大钱,因为赌场有很多限制,可以改规则如随意洗牌,可以拒绝常胜玩家入场,甚至赌场跟你作弊。
多年以后,巴菲特问索普,如果你以职业21点牌手为生,能挣多少钱?索普说,一年挣30万美元没问题,就是担惊受怕。
这种“担惊受怕”罗永浩讲过一个段子:
老虎机用极其复杂的混沌数学的公式设计出来的。这是人设计的数学公式,人能不能算出来?当然能!是人做的,当然人也能破解出来,有些疯子是能算出来的,或是专门搞混沌数学公式的人,有可能算出来, 算出来也没用!
你跑到赌场,从早晨玩到晚上,你知道哪次出钱,哪次不出钱,你赢了整整一麻袋钱,硬币一数有10万块了,准备回去休息休息,等第二天再来。赌场所有的机器都盯着的嘛。看着在那儿赌的人从早上到晚上就没输过,几乎都赢。
知道遇到高人了,藏龙卧虎,总有这种人出来嘛,然后老板请你过去吃一顿饭。你已经赢了10万,再白送你10万,请你走人,江湖上只能做到这个程度,够意思吧。
他又不是提款机!也不能太过分了!然后这个傻子是个书呆子,说:“哦?不行!我七年前辞职,什么都没干,就算这个公式了,算了七年才算出来,我不走了,我后半辈子就住你们这儿了”。
好,老板一听,好,仁至义尽了,赢了10万,白送10万,请你吃顿饭,走人。还不走,不走怎么办呢?
他就没了,失踪了,抹掉了。家里打电话到407说找老公,说没有,服务台说:407没住过人。“这不可能,我昨天还跟他打电话呢。”服务员哈哈大笑:不可能,我们那儿做仓库一直不住人,做仓库做了7年了。报警,来了警察,进去一看灰摞了这么厚,一点儿痕迹都没有,完全看不出来。那人哪儿去了?拉斯维加斯这样的地方,周围随便拿铁锹一挖就是一具尸体。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赌场有没有不沾黑社会背景的?没有,一个都没有。不沾黑社会是干不了赌场的,肯定要沾。多少沾一点,有可能黑老大直接干,也可能不是黑社会,但是跟黑社会有瓜葛。
所以说不要想着靠 {MOD}发财。
(十三)刑法
在赌债的认定方面,很多人觉得赌资到达了一定的数额,那么就会构成 {MOD}罪,那到底 {MOD}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 {MOD}、开设赌场或者以 {MOD}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
抽头达五千构成 {MOD}罪
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 {MOD}”:组织3人以上 {MOD},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 {MOD},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 {MOD},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 {MOD},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 {MOD}网站,或者为 {MOD}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
司法解释明确,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 {MOD}、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 {MOD}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帮他人 {MOD}以共犯论处
司法解释明确,明知他人实施 {MOD}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 {MOD}罪的共犯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明确,实施 {MOD}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 {MOD}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 {MOD},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 {MOD}的。
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司法解释明确, {MOD}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 {MOD}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 {MOD}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
最多设置5个标签!
假如连续抛硬币九十九次都是正面,第一百次呢?
先抛一个问题,等会作答。
{MOD}的解释:用财物作注以一定方式争输赢
(一)赌徒谬误
现在作答前面提到第一百次扔硬币的概率是:1/2正面 1/2背面
这个答案和直觉有点不符,但是“每次扔硬币”都是一次独立事件,和前面的事件没有任何关系。
赌徒谬误的概念:
绝大多数赌徒倾向于相信之前的下注结果对当前下注有影响(至少是一定的影响)……
赌徒们缺乏知识,他们无力理解和接受概率学中的一个概念:独立事件。
统计表明,无论学没学过概率论,真正不受“赌徒谬误”影响的人,占总人口的20%。
(二)感知偏差
人们的感觉永远是有偏差,有这么一个现象:
有接近90%的人认为自己的驾驶水平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可当我打麻将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的牌技高于平均水平,自己手里的这幅牌也比其他三家都要好。
不知道大家打牌的时候有没有这种感觉?
我们并不能感知整个世界,我们只能通过感知自己的周围来判断自己是否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三)贪
打麻将时,当我感觉自己的牌,比别人的牌好时,由于这种“感觉偏差”,别人给我放糊时,我会选择不糊继续自摸,通常的结果会是“三赔”的效果。
这也从另一方面反应了人性的贪婪。
过年在家里打牌,姐夫告诉了我一句话:打牌只要你不贪,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你是不会输的。
(四)从此再无机会
赌徒们常说的一句话:
要想尽一切办法留在赌桌上!
因为一旦被清退,一旦离开赌桌,就再无任何机会了。
老话说得好,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绝大多数人天生就非常厌恶损失。因此,脱离现行轨道的障碍之一就是害怕自己会错过好东西。
(五)放弃
沉没成本,该忽略就忽略。
沉没成本:
由于已经投入其中的成本无法收回,而对某项已知的亏本生意继续投入时间、金钱或精力的倾向。
毫无疑问,这很容易导致一种恶性循环:投入越多,就越想破釜沉舟坚持到底,直到投资获得回报。在某事上投入得越多,要从中抽离就越困难。
所以说,放弃,止损就是最大的赢。
(六) 别梭哈
你只能看到成功的人,因为他们成功了。而那些失败的人早就已经从你的世界消失了,你无法看到他们,但他们确实存在,或者说“存在过”。
这就是所谓的“辛存者偏差”。
有的人看见别人压上全部,赢了。
于是觉得自己也有机会,也想冒一次险。但经常结果,很不如意。
如果这个世界可以让你看到所有“压上全部”的最终结果,你会被吓尿的,真的能“活下来”的人真的是凤毛麟角。
{MOD},永远不要压上全部
(七)专注
巴菲特又一次去比尔盖茨家里做客,比尔的父亲问了两人一个问题:你们觉得那个单词对你们作用最大?两人不约而同的写了:Focus。
巴菲特除了喜欢研究投资,第二大爱好就是桥牌,因为专注打桥牌,巴菲特还差点成为世界桥牌锦标赛的冠军。连玩牌都能玩成世界级水平,但是我经常打牌时,听音乐、聊天、吃东西等。
这个一般人不会跳的坑,我通常也会在坑里…
(八)最优单次下注
不要压上全部,那每次下注多少呢?
对于 {MOD},有个可以计算最优单次下注占比(相对于总赌本)的公式:
f = [ p ( b + a ) - a ] / b
其中,
f 是合理下注占比(相对于总赌本);
a 是单次下注金额;
b 是每次下注 a 之后若是赢了的话能拿回的净利;
p 是赢的概率……
(这就是著名的凯利判据)
于是,假定赌局的设定如下:
每次下注 1 元赌赢的净利为 1 元(a = 1,b = 1);
若是玩家有 60% 的胜算(p = 60%);
那么,f = 0.2 = 20%……即,若是你有总赌本 100 元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优单次下注最高金额是 20 元。
若是你只有 60% 的胜算,投资你的总资产的 20%,本质上已经是“押上全部”了。
(九)坐享其成
我在打麻将时(四川麻将玩法),如果这把牌我糊在牌友前面,我会用等他们结束“战斗”的时间,来冥想(坐享)
也就是闭目,深呼吸,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
这样可以让我放空自己,不去想上一把牌的得失,让自己平静下来。
利用这段时间坐享,可以保证大脑有精力完成后续的“战斗”。
高效“战斗”的大脑,会丧失全局思考的能力。
利用这段时间也可以喝杯咖啡或茶等。
坐享的方法可以应用到许多赌具上,炸金花、推饼子等
坐享其实是一种休息,不管你玩什么类型赌具,想要保证后续的“战斗”大脑精力充足,都要保持中间适量休息。
(十)赌场赢来的钱不是“钱”
心理账户
也就说,你会在自己心里把钱按用途加以划分,就像心里有个账户一样。
而人们最容易花钱的心理账户排名第一就是:意外所得账户,也就是常说的“来的容易去的快”。
我们一旦输了钱,会紧张、恐慌,不想离开赌桌,想要赢回来。
但是当我们输了钱,也不会珍惜赢来了的钱,它好像是大风刮来的,会大手大脚的“挥霍”掉。
其实我们这时候应该考虑一下沉没成本
1、我们之前输掉的钱。
2、长时间久坐对身体健康有损。
3、打牌的人(打牌的人,多数人是抽烟的),因为耗时长,多会比平常抽的烟多,这样,对身体又一层的损害。
(十一)赌瘾
赌瘾的定义:
就是一种无法停止 {MOD}的病态表现。病人一般会有严重的财务、家庭工作或其它问题。
它是一种心理疾病,也是一种精神疾病。
主要症状:致幻。
{MOD}为什么会让人上瘾?
& 它能给你即时反馈。
不论结果好坏,你永远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反馈。正因为这一点,很多人才会痴迷于此。
& 心理学上的“间歇强化法则”在起作用。
所谓强化,就是刺激人持续做某件特定的事情,偶尔给予报酬叫做部分强化。
所谓间歇,就是时而发生、时而不发生。
因此,间歇强化就是,在强化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给予报酬,有的时候则不给报酬,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得到报酬。这样一来,得到报酬时的快感会更加强烈。间歇强化往往使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简单的说,就是意想不到的快感,会使一种行为成为习惯。让人陷入 {MOD}难以自拔。
(十二) {MOD}能发财?
任何时候,总有靠 {MOD}发财的人,但你发财致富的机会微乎其微。
这里说的发财指的是短时间获得超额收益实现财富自由。
也有人做到了靠 {MOD}实现自己的财富自由。
他是索普,开始只玩:21点,他从数学上证明通过算牌,玩家可以根据胜率变化相应下注,战胜赌场。
他还真跑了无数趟拉斯维加斯去赌,后来把心得写成书《战胜庄家》,成为21点算牌的圣经。
对索普来说,用21点挣钱不够多。虽然有了制胜玩法,但很难赢大钱,因为赌场有很多限制,可以改规则如随意洗牌,可以拒绝常胜玩家入场,甚至赌场跟你作弊。
多年以后,巴菲特问索普,如果你以职业21点牌手为生,能挣多少钱?索普说,一年挣30万美元没问题,就是担惊受怕。
这种“担惊受怕”罗永浩讲过一个段子:
老虎机用极其复杂的混沌数学的公式设计出来的。这是人设计的数学公式,人能不能算出来?当然能!是人做的,当然人也能破解出来,有些疯子是能算出来的,或是专门搞混沌数学公式的人,有可能算出来, 算出来也没用!
你跑到赌场,从早晨玩到晚上,你知道哪次出钱,哪次不出钱,你赢了整整一麻袋钱,硬币一数有10万块了,准备回去休息休息,等第二天再来。赌场所有的机器都盯着的嘛。看着在那儿赌的人从早上到晚上就没输过,几乎都赢。
知道遇到高人了,藏龙卧虎,总有这种人出来嘛,然后老板请你过去吃一顿饭。你已经赢了10万,再白送你10万,请你走人,江湖上只能做到这个程度,够意思吧。
他又不是提款机!也不能太过分了!然后这个傻子是个书呆子,说:“哦?不行!我七年前辞职,什么都没干,就算这个公式了,算了七年才算出来,我不走了,我后半辈子就住你们这儿了”。
好,老板一听,好,仁至义尽了,赢了10万,白送10万,请你吃顿饭,走人。还不走,不走怎么办呢?
他就没了,失踪了,抹掉了。家里打电话到407说找老公,说没有,服务台说:407没住过人。“这不可能,我昨天还跟他打电话呢。”服务员哈哈大笑:不可能,我们那儿做仓库一直不住人,做仓库做了7年了。报警,来了警察,进去一看灰摞了这么厚,一点儿痕迹都没有,完全看不出来。那人哪儿去了?拉斯维加斯这样的地方,周围随便拿铁锹一挖就是一具尸体。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赌场有没有不沾黑社会背景的?没有,一个都没有。不沾黑社会是干不了赌场的,肯定要沾。多少沾一点,有可能黑老大直接干,也可能不是黑社会,但是跟黑社会有瓜葛。
所以说不要想着靠 {MOD}发财。
(十三)刑法
在赌债的认定方面,很多人觉得赌资到达了一定的数额,那么就会构成 {MOD}罪,那到底 {MOD}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 {MOD}、开设赌场或者以 {MOD}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
抽头达五千构成 {MOD}罪
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 {MOD}”:组织3人以上 {MOD},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 {MOD},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 {MOD},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 {MOD},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 {MOD}网站,或者为 {MOD}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
司法解释明确,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 {MOD}、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 {MOD}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帮他人 {MOD}以共犯论处
司法解释明确,明知他人实施 {MOD}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 {MOD}罪的共犯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明确,实施 {MOD}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 {MOD}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 {MOD},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 {MOD}的。
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司法解释明确, {MOD}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 {MOD}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 {MOD}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